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工伤保险制度的规定,符合工伤认定标准的员工可以享受由国家或用人单位支付的医疗费用、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待遇。而工伤医疗费用包括药品费、诊疗费、住院费、手术费、康复费等,也包括必要的医疗器械费。 如果工伤医疗费中包括了医疗器械费用,那么员工在看病时可以直接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并向该机构出示工伤认定证明和社保卡等相关材料,医疗机构在确定费用后向用人单位和社保机构报销。 法律依据: 1.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发生工伤的劳动者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 2.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一条: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因工作原因发生的工伤,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工伤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生活费等。 3. 《国务院关于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的规定》第八条:医疗费主要包括:药品费、诊疗费、住院费、手术费、康复费、护理费和其他必要的费用。其中,医疗器械费也属于必要的费用之一。 因此,员工在享受医疗器械费用时,只需要向医疗机构出示相关的工伤认定证明和社保卡等材料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