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认定是否属于并存的债务承担 |
释义 | 根据民法典规定,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二条【并存的债务承担】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一、债务转让需要在转让前得到债权人同意吗 债务转让需要在转让前得到债权人的同意。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将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促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同意,债权人未表示的,视为不同意。第三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要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与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二、什么是债务转移合同 首先,债务转移是指债务人将自己承担的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承担的行为,债务人与新的债务人间就原债务的转移而订立的合同,即为债务转移合同。若合同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约定内容并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合法有效,在各方当事人之间发生法律效力,若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和承担人之间存在恶意串通情形除外。其次,债务承担,是指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前提下,债务人经过债权人的同意,将债务部分或全部移转给第三人承担的法律事实。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第三,债务承担分为债务转移和债务加入。债务转移是指债权人同意,将债务全部移转给第三人负担,由债务受让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债务加入,是指债务人不脱离债的关系,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