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产继承不是必须要公证。公证指的是是公证机构按照自然人、法人或者是其他的组织的申请,根据法定的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加以证明的活动。公证制度指的是是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是国家预防纠纷、维护法制、巩固法律秩序的一种司法手段。因为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申请登记的,由申请人自己选择是否需要公证。 一、经过公证的证人证言效力 经过公证的证人证言可以作为诉讼证据。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经过公证的证人证言,仅是由公证处证明了证言是由证人本人所述,但并不能因此就证明证人所说的证言与案件事实相符。 二、脱离赡养关系的证明还可以公证吗 脱离赡养关系的证明不可以公证。所谓公证,是指公证机关依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公证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和过程。关于公证活动、程序、组织等规范内容构成了公证制度。公证制度是国家预防纠纷、维护法制、巩固法律和社会秩序的一种法律手段。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