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共同债务连带责任如何对付? |
释义 | 共同债务连带责任没钱还款可以由其他债务人履行,债务人履行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有权就超出部分向其他连带债务人追偿,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由其他连带债务人按比例分担。 一、连带责任追偿权如何认定 连带责任追偿权的认定: 1、须履行了义务; 2、因该连带责任人的履行行为,使主体债务人的债务全部或部分消灭; 3、该连带责任人履行义务超过其应当分担的部分,未超过的,不能行使追偿权。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二、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如何确定 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的确定如下: 1、按份债需债权人或债务人2人以上,债务的标可以分割。债权人超过2人的按照确定的份额分享权利,为按份债权人。债权人只能要求债务人履行其享有的一定份额或者接受债务人的债务,无权要求债务人清偿超过其享有的债权份额的债务,也无权未经委托代表其他债权人受偿; 2、连带债务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超过两人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每个有连带义务的债务人都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有连带义务的人偿还其应承担的份额。 三、债务人为多个债务人没确定份额怎么办 多个债务人之间属于连带关系的,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 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 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第五百一十九条 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 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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