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如何区分公司提供担保和董事、法人个人提供担保?
释义
    一般来说,当董事、经理或法人以公司名义、以公司资产对外缔结担保合同之际应该加盖公司章;如果以个人名义对外缔结担保合同一般仅盖个人名章或签字。风险提示: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风险: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需承担巨大的风险。一旦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公司很容易陷入巨额债务中,从而危及自身经营。公司承担担保责任之后,公司责任财产势必要减少,因此也可能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如果公司欲对外、对内提供担保,应充分考虑担保数额及自身的财务能力,以及相对人的信用水平和偿还能力。很多情况下,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并不是无偿行为,而是一种有偿担保,但公司应仔细权衡担保的风险和获利,不应为了眼前的小利而使自己背负巨大的风险。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六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1 4:2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