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真正的连带债务包括哪些 |
释义 | 不真正连带债务基本含义是当多个债务人就基于不同发生原因而偶然产生的同一内容的给付; 各负全部履行之义务,并因债务人之一的履行而使全体债务人的债务均归于消灭,各债务人之间的债即构成不真正连带债务。 一、连带责任是什么? 连带责任是指数个债务人就同一债务各负全部给付的一种责任形式。连带责任的构成: 1、连带责任人必须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连带之债; 2、连带责任人与债权人之间须存在着债的关系且为不可分之债连带责任; 3、连带责任的客体必须是种类物连带责任的客体是指连带民事责任人承担义务的对象。 二、连带之债执行的诉讼法依据是什么 连带之债指的就是有多个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对外负有连带债务或者是享有连带债务的债。连带债务的债权人中的任何一个人都有权利要求债务人清偿债务。 在判决不及连带债务人的场合,连带之债的执行的依据是债务连带关系和判决的扩张性。在执行中,因被连带执行人未经诉讼程序而直接进人执行阶段,其相应的诉讼权利因缺乏相应的保障措施而面临被侵害的危险,因而从保护连带债务人权益的角度对连带之债的执行有必要作出严格的条件限制,以避免再生诉讼。具体而言,对连带之债的执行条件,可以从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予以限制: (1)须有连带之债的存在。在连带之债的执行中,连带之债的成立与否直接影响和决定着连带债务人是否应受强制执行。 (2)债务人须履行不能。连带之债的特点在于清偿债务的连带性,任何连带债务人对连带债务都有全部清偿义务,连带债务人清偿债务超过自己所应承担份额的,有权向其他债务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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