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建设承包合同的作用 |
释义 |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 1.工程范围; 2.建设工期; 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 4.工程质量; 5.工程造价; 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 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 8.拨款和结算; 9.竣工验收; 10.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 一、如何签订消防工程项目合同 消防工程项目合同,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一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依照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应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同时也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施工合同的当事人是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消防工程项目合同,其内容与其他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款差别不大。 一般情况下,消防工程项目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项: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一项整体的建设工程,往往由许多的中间工程组成,中间工程的完工时间,影响着后续工程的开工,制约着整个工程的顺利完成,在施工合同中需对中间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作明确约定,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条款。施工合同与勘察、设计合同一样,不仅需要当事人各自积极履行义务,还需要当事人相互协作,协助对方履行义务,如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提交相关技术资料、通报工程情况,在完工时,及时检查验收等。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逾期违约责任。 二、不签施工合同的后果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不签施工合同,可能会导致建设工期的延长以及无法开工建设等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规定,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三、施工合同没有价款能成立吗 严格来说施工合同没有价款不成立。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接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795条规定: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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