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转户口在哪里办理 |
释义 | 迁户口办理的地方是派出所的户口登记机关。迁户的方式是:当事人携带当事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的证明材料,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准迁证等其他必要性材料。 一、把户口迁到别的地方的手续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二、户口转移去哪里办理 迁户口办理的地方是派出所的户口登记机关。迁户的方式是:当事人携带当事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的证明材料,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准迁证等其他必要性材料。 三、户口迁移手续 户口迁移手续如下:申请人先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在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后,再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之后申请人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申请人拿到《准迁证》后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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