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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登记机关是否有权评估房产?
释义
    房屋登记机关可以评估房产,但是登记机关在不动产权利人没有提出评估要求的情况下,不得强制要求权利人对不动产进行评估。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一、房产证夫妻双方都有名字离婚时怎么分
    房产证夫妻双方名字的,离婚后房产分割后,可以将房产证上另一方的名字去掉,去名的手续如下:
    1、带上五证正本及复印件,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去名;
    2、在预检窗口提交资料;
    3、工作人员审核提交的材料;
    4、符合去名的,会去掉名字,并发放新的产权登记证书。
    《不动产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的,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查验:
    (一)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状况是否一致;
    (二)有关证明材料、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
    (三)登记申请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二、房产证上所有权人错了不让改怎么办
    房产证上所有权人错了不让改的情况下可以起诉请求法院判决更改。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三、不动产权证是什么意思
    房屋不动产权证的意思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递交申请材料、申请权籍调查,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初审后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并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即可领取房屋不动产权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三条
    登记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要求对不动产进行评估;
    (二)以年检等名义进行重复登记;
    (三)超出登记职责范围的其他行为。
    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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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5 17:2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