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身份证必须本人回户籍所在地办理。现在办的虽然还是二代身份证,但是增加了指纹输入等信息,必须本人到场录入指纹信息。 换身份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一)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验原件); (二)申请人原申领的居民身份证(没办证和遗失证件的除外); (三)申请人的《数码照相回执》(新办证或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的提供); (四)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派出所户政室打印)。 一、身份证有效期是怎么规定的? 16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件的有效期限为十年、二十年、长期。16—25周岁的公民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26—45周岁的公民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46周岁以上的公民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二、身份证办理范围是什么? 《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民应当自16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由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港、澳、台迁回内地定居的,华侨回国定居的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国境内定居,并被批准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的,在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时,应当依照《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公民在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申请领取和发放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另行规定。正在服刑人员可以申请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