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新生婴儿出生证明上的名字一般不可以修改。若要更改出生证明的名字,需要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名字的登记,户口的名字更改后,符合条件的可以更改出生证明的名字。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新生婴儿正常上户口,拿父母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和孩子出生证,选择父方或者母方的户籍地派出所或者当地公安机关的办证大厅,申请上户口。户口登记应当去当地公安机关办理,所需材料有监护人或申请人申请和相关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