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房产权纠纷怎么处理 |
释义 | 1、调解。 即在第三者的主持下,纠纷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排除争端,达成和解; 2、仲裁。 房地产纠纷发生后,公民可以提请仲裁机关居中判明事实,分清责任,依法作出裁决; 3、诉讼。 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拆迁房产权纠纷申请仲裁的条件有哪些? (一)有仲裁协议; (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二、拆迁房产权纠纷的证据材料需符合哪些要求? 1、证据主体合法。 证据主体是指形成证据内容的个人或单位,证据主体合法,是指形成证据的主体须符合法律的要求。 2、证据形式合法。 证据形式的合法性,是指作为证据不仅要求在内容上是真实的,还要求形式上也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3、证据取得方法合法。 当事人收集的证据材料能否作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还要看该证据材料的取得方法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 4、证据程序合法。 证据材料最后要作为证据还必须经过一定的诉讼程序,没有经过法律规定的程序该证据仍然不能作为认定案件的根据。 三、拆迁房产权纠纷的证人作证流程有哪些? 1、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2、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3、查明到庭证人身份; 4、法庭向证人交代权利义务; 5、证人保证如实作证; 6、证人陈述作证; 7、交叉询问质证; 8、法庭补充询问; 9、证人退庭。 四、拆迁房产权纠纷的的质证流程有哪些? 1、原告出示证据,被告、第三人与原告进行质证; 2、被告出示证据,原告、第三人与被告进行质证; 3、第三人出示证据,原告、被告与第三人进行质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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