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子女抚养权的判定: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是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决定性因素。关于子女抚养的问题,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其次,还有一些其他的因素,即物质类因素和精神类因素。物质类因素主要包括:父母双方的经济条件、离婚后双方的居住环境、子女随哪一方生活时间较长等。精神类因素主要包括:父母双方的道德品质、对子女的责任心、有无不良生活习惯以及教育子女、督促子女学习的能力和时间等。 一、男方有家暴孩子怎么判? 关于双方离婚子女抚养权的确定,若双方能够协商的,协商处理。若双方协商不成的,法院会从双方的经济条件(是否有稳定的收入)、居住环境(是否有稳定的住房)、生活习惯(是否有不良嗜好)等因素进行考虑,并依照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因此,若一方存在家暴行为的,一般由另一方抚养子女。 二、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谁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和方法: 首先,由双方协商确定; 其次,协商不成的,法院判定原则是: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都会判决给女方。 2、两周岁以上八周岁以下的子女。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等。 3、八周岁以上的子女。未成年子女满八周岁的,父母双方对抚养权发生争执时,一般应该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