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置房能否进行过户? |
释义 | 安置房无房产证不能过户,禁止转让的情形包括: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出让土地使用权、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限制权利、被收回土地使用权、未经共有人同意的共有房产、权属有争议的、未登记权属证书的、法律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法律分析 安置房没有房产证是不能过户的,法律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法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拓展延伸 安置房过户手续及注意事项 安置房过户是指将安置房的所有权从原来的所有人转移到新的所有人名下的一项手续。在进行安置房过户时,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相应的手续。首先,双方当事人需要准备齐全的过户材料,包括身份证、房屋产权证、婚姻状况证明等。然后,双方需要前往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填写相关表格并缴纳相应的费用。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需要注意查验房屋产权证的真实性,确保过户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此外,还需留意房屋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情况,以免影响过户的顺利进行。总之,安置房过户需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理,确保所有手续齐全、合法有效。 结语 安置房过户需要严格遵守法律程序,确保手续合法有效。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房产证的安置房是不能过户的。此外,还需要注意房屋是否存在限制转让的情况,如查封、抵押等。双方当事人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应准备齐全相关材料,并前往房管部门办理手续。确保过户的顺利进行,需要注意查验房屋产权证的真实性。只有按照法律规定办理,才能确保安置房过户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