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业补助金发放失败会重新发放吗 |
释义 |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如因人社局或银行机构的原件导致失业保险金未成功发放,一般情况下可以重新发放;如果是因失业人员本人不满足领取条件到会失业保险金发放失败的,是不能重新发放的。根据法律《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失业补助金,是在今年疫情形势下,国家为稳就业、保就业而采取的一种临时救助措施,严格说来不属于失业保险金的范畴,是对于失业人员的补助或是救助,让那些在疫情期间因为受到疫情的影响,而不符合失业保金领取条件的人员采取的暂时救助举措。其目的是帮助失业人员渡过失业期间的生活困难,尽快找到新的工作,失业补助金的领取期限为三个月到半年左右。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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