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非婚生子女可以合法更改姓名,但需要经过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并前往派出所户籍科办理。未满18岁的需由父母或收养人申请,18岁以上的可由本人申请。《民法典》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生父或生母需承担抚养费。法律允许非婚生子女改名字。孩子姓名的更改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到派出所户籍科办理。未满18周岁的人需要更改姓名的,由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更改登记。18周岁以上的人可以自己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姓名更改登记。《民法典》第1071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未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母应负担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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