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解除房屋的租赁合同如下: 1、协商解除,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一致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2、约定、法定解除,合同中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3、违约解除,一方违约,另一方主动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一、租房合同提前两个月告诉房东退租是否能退押金 租房合同提前两个月告诉房东可以退押金,租房所交纳的押金,在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时,可以要求退还。 但如果合同未到期,提前解除合同的,需要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损失数额以未履行的租赁期间的租金损失为限。 二、租客拖欠租金怎么处理呢 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所欠租金,同时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根据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如果是恶意欠租,出租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收回房屋的权利,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疫情期间租房合同没到期不想租了怎么办 在房屋租赁期间,若有以下几种情况,租客可解除合同: 1.不可抗力原因;2.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3.租赁房屋危及承租人安全或者健康;4.不定期租赁。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首先可以通过双方当事人协商的方式,《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解除租赁协议的条件,也可以经过协商后解除合同。没有约定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可以在几种特定情况下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