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修改往期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数据,如果软件内保存有历史申报数据,按下列操作步骤导入修改、重新申报,超过24个月的申报数据无法进行修改:1.进入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软件“明细申报数据管理”模块后,选择需要重新申报的所属月份,记住与之对应的“填表日期”,点击左下角的“新增申报表”按钮;2.将“所得期间”调整为需要补报的所属月份,然后点击“导入”按钮;3.“导入类别”选择“从往期申报表数据中导入”选项,点击“下一步”;4.找到需要导入的往期申报数据所对应的“填表日期”,选中后点击“确定”按钮;5.点击“下一步”按钮;6.初次使用导入功能时,先设置对应关系,将右侧的“文件列头”选择与左侧“表格列头”的内容一致。然后,点击“完成”按钮;7.数据导入后,会出现“导入数据成功!”的提示信息。此时,可以对错误数据进行修改,确认无误后点击“向税务机关提交”按钮。最后,与税务所管理员联系将错误的记录删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薪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章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