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工地上的工伤事故的处理: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并在事故发生之日起的三十日内先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的,若用人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用的,工伤职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条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