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转继承纠纷出现转继承纠纷应注意什么呢 |
释义 | 转继承纠纷是指在继承人死亡后,关于继承的转移是否属于转继承,以及转继承人的确定等都属于转继承纠纷。出现转继承纠纷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注意转继承和代位继承的区分; 2.注意继承开始的时间和继承人死亡的时间; 3.注意转继承人是否享有继承权。 一、继承纠纷诉讼请求 1、关于案由 根据最高法院2011年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继承案件的案由有:二级案由一个:继承纠纷,下设:五个三级案由:(1)法定继承纠纷; (2)遗嘱继承纠纷; (3)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 (4)遗赠纠纷; (5)遗赠扶养协议纠纷,其中,法定继承纠纷下设两个四级案由:①转继承纠纷;②代位继承纠纷。 2、关于诉讼请求的写法 传统和通常的写法是:请求法院依法分割什么什么遗产(比如位于某地的房屋);对于上述写法,有些法院和法官已经开始挑剔,并要求改为以下表述:(请求依法判决)原告继承什么什么遗产的几分之几或者相应(所有权)份额。其中括号中内容可略。否则,不予立案。 二、夫妻一方死亡财产分割有时效吗? 不起诉到法院的话没有时效。 首先,夫妻一方死亡财产分割是法定的,即夫妻共同财产在一方死亡后其中的一半自动成为夫妻中未死亡一方的个人财产。这是法律预定,与什么时间分割无关,所以法律上对此没有明确规定。 其次,夫妻一方死亡后,属于死亡一方的财产(包括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和能够证明的其个人财产)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进行继承。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开始。没限制在多长时间内必须转移财产的占有权,但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从继承开始后继承人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起3年内,最长不超过20年。 三、继承权转移是在什么时间 转继承权的发生时间是在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发生的。并且转继承权的成立要求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转继承既可以发生在法定继承中,也可以发生遗嘱继承和遗赠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八条规定,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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