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部各个部门的设立时间及职能 |
释义 | 市公安局部门包括刑事、治安、交通管理、消防、出入境、人口管理和内安全保卫等部门。机关业务处有政治、法制、装备财务和信通等处。派出所按职能可分为刑侦、治安、户政和特业。工作队有刑警、巡警、治安和交警等队。 法律分析 1.市公安局部门有:刑事部门、治安部门、交通管理部门、消防部门、出入境部门、人口管理部门、内安全保卫部门等等。 2.若干机关业务处:如政治处、法制处、装备财务处、信通处等等。 3.派出所:按职能可分为刑侦、治安、户政、特业。 4.若干工作队:如刑警队、巡警队、治安队、交警队。 拓展延伸 公安部各个部门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 公安部是我国国家公安机关的最高领导机构,下设多个部门,每个部门都承担着不同的职责和任务。其中,公安部的组织架构包括了公安部领导班子、办公厅、政治部、刑事侦查局、治安管理局、交通管理局、出入境管理局等多个部门。各个部门在公安工作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例如,刑事侦查局负责破案侦查工作,治安管理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交通管理局负责交通管理和安全保障,出入境管理局负责出入境边防管理等。通过组织架构的合理设置和职责分工的明确,公安部各个部门共同努力,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 结语 公安部门职责分工明确,包括刑事、治安、交通、消防、出入境、人口、内安等部门,机关业务处如政治、法制、装备财务、信通等,派出所按职能划分为刑侦、治安、户政、特业,工作队如刑警、巡警、治安、交警等。公安部门通过合理组织架构和协同努力,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全做出了重要贡献。 法律依据 国务院下发的《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 第三条公安部在国务院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公安工作,是全国公安工作的领导、指挥机关。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公安工作,是本行政区域公安工作的领导、指挥机关。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设置。 第六条设区的市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公安分局。市、县、自治县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公安派出所。 公安分局和公安派出所的设立、撤销,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 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和公安分局内设机构分为综合管理机构和执法勤务机构。 执法勤务机构实行队建制,称为总队、支队、大队、中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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