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传讯不会被拘留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当中规定的内容可以得知,传讯应当及时到场,是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义务。只要没有违反取保候审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是不会变更的,就是不会再进行拘留。 传唤通知书是刑事案件,传唤证是行政案件。被传唤调查的只能说明有嫌疑,经过调查没事的话会回去的。如果涉嫌刑事犯罪可能就会采取强制措施了,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都有可能,视具体案件而定。 传唤后不一定会被拘留,传唤后,公安机关开始侦查,如果确实存在违法犯罪事实且具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才能拘留。刑事传唤具有通知功能。刑事传唤实质是依照法定程序通知特定的人自行到案的一种诉讼活动,其目的是保证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不属于强制措施。 如果是轻微的刑事案件,被侦查机关传唤调查,一般不会被拘留。如果传唤到案后,经调查违法或者犯罪事实确凿的,嫌疑人会被拘留。如果经调查没有违法或者犯罪事实,或者证据明显不足的,则公安机关必须立即放人。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