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在生产、销售的食品里加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销售明知加入了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犯罪分子会被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判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处销售金额百分之50以上2倍以下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