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烈建议去作婚前协议中财产公证的情况 |
释义 | 1、婚前,一方出资购房,对方不出资,但购房合同、交款发票等手续全在对方名下的。 2、婚前双方(包括双方家里均有出资的情况)共同出资购房的。 公证为共同财产的,可以写明各自占有整个房产的比例,可以各占50%,也可以根据出资比例确定。 一、一套房子离婚怎么分割 离婚的房子如何划分割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大致分为:婚前买房一方出资,结婚前取得房屋产权,房屋落在自己名下,并还清个人贷款或是全款买房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婚前买房一方出资,结婚前已还清全部贷款,但婚后才取得房本的,房屋落在自己名下的,仍认定为夫妻一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婚前买房一方出资,结婚前已支付了房屋首付款,并向银行贷款,房屋落在自己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司法实践中将该房屋认定为个人财产,而夫妻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以及房屋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由双方平分;而尚未偿还的贷款则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婚前买房一方出资,房屋落在对方名下,通常是出资方不具备购房条件的,才以对方名义购房,按共同共有处理。如果没有特殊情形,多会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按登记方个人财产处理。婚前买房一方出资房屋落在双方名下,房屋算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考虑出资情况,一律平分。婚前买房双方共同出资房屋落在夫妻二人名下,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考虑出资状况,一律平分。婚前买房双方共同出资房屋只是落在一人名下,如果在同居期间,那法院基本会按共同生活期间、以结婚后共同使用为目的,作为共同共有处理,通常不作为按份共有处理。如果不是同居期间购房,按共同财产处理还是按借款或赠与处理,不确定,法官会综合购房背景、出资数额,尤其是公平角度来判定,没有统一定论。婚后买房,一人以婚前个人财产出资房屋落在自己的名下,如果房屋已经支付了全部房款,房屋算是个人的财产。婚后买房,一人以婚前个人财产出资,如果只是支付了全部的首付款,房屋按照个人财产处理,房屋尚未偿还的那部分及房屋增值的部分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有。婚后买房,一人以婚前个人财产出资,房产落户在两人名下或者对方名下的,房屋算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属于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婚后买房,双方以共同财产出资买房的,房屋落在双方名下或者是一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二、离婚时净身出户离婚后需要还房贷吗 净身出户仅仅代表放弃房屋的产权份额,剩余房贷的偿还属于债务承担的范畴,二者并非绝对不可分离,放弃房屋的产权份额不代表不用偿还剩余的房贷。如果双方能达成协议,可以按照协议处理,但应事先考虑银行贷款手续的变更有无障碍、房屋更名手续等问题;如达不成协议或者一方反悔且尚未办理离婚手续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并分割房产的:1、如该房贷就是购房款,在分割房产的时候,法院会综合考虑一些因素来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哪一方,优先考虑各自对房屋的出资额、各自对偿还贷款的贡献、婚前或婚后购房,并结合实际居住情况、有无过错、婚姻关系存续时间长短、保护银行债权人利益等因素,一般做如下判决:1)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并贷款购房的,该房屋视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剩余房贷视为该方的个人债务,仍由该方偿还。双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视为双方共同财产的一半折价补偿给另一方。2)婚前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的,该房屋按双方的出资额按份共有(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视为双方的共同出资,各自的出资比例结合双方的举证情况确认),剩余房贷认定为哪一方的出资,余下部分由该方继续偿还。3)婚后贷款购房的,区分婚前个人财产出资与婚后共同财产出资,一般判决对该房屋贡献比较大的一方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并偿还剩余贷款,双方共同出资部分的一半折价补偿给对方。2、如该房贷是房屋抵押借款,该笔借款用于双方共同生活的,视为双方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该笔借款是一方对外所负担的个人债务,由一方偿还。实践中为了保护双方的诉权,可以另案起诉处理。 三、婚前两个人共同买房需要注意什么 婚前双方两个人共同买房需要注意的事项:两人共同出资买房,属于共有财产,所以在房产证上写明每个人各占多少份额就可以,购房合同上需要写两人的名字,在办理房产证时,要提供买房时的银行付款凭证和签署的购房合同就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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