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屋买卖合同一般在法定成立后生效,除非特殊情况。当当事人以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时,只要双方签名、盖章或按指印,合同即成立。如果一方在签名、盖章或按指印之前已履行主要义务,并得到对方接受,该合同也成立。 法律分析 房屋买卖合同一般在合同依法成立时生效,特殊情况除外。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时,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当事人一方在签名、盖章或按指印之前已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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