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保用药怎么报销 |
释义 | 一、医保是怎么报销的? 医保报销,购药、门诊和住院适用不同的医保报销规定。 1、购药时,持卡人去医保定点机构买药,费用走个人账户; 医保分两个帐户,个人帐户,体现在医保卡内的钱,可以用来在定点药店买药,门诊费用的支付和住院费用中个人自付部分的支付;统筹帐户,由医保中心管理,参保人员发生符合当地医保报销的费用由统筹帐户支付 2、去门诊看病,保存好诊断证明、病历、报告单、收费单据等原件,去当地社保机构办理报销; 在就医的时候,向定点医院出示医保卡证明参保身份,在结帐的时候,该个人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医保卡或者现金支付,该医保报销的部分由医保和医院结算,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 3、住院时,先交存一定押金,出院时根据医保报销比例进行款项结算,多退少补。 住院报销的时候,有个起付线,也就是说起付线的钱需要自己支付,超过起付线的部分才能根据当地医保的规定报销,报销比例各地是不一样的,大概75%左右。 二、医保报销流程: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 2、定点医疗机构三级或二级医院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3、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4、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5、医院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 6、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打印清单原件; 7、如代办则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法律依据: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第八条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支付范围。 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由国务院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依法组织制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补充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医疗保障基金支付的具体项目和标准,并报国务院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第九条 国家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经办管理体系,提供标准化、规范化 第十条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业务、财务、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做好服务协议管理、费用监控、基金拨付、待遇审核及支付等工作,并定期向社会公开医疗保障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一条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应当与定点医药机构建立集体谈判协商机制,合理确定定点医药机构的医疗保障基金预算金额和拨付时限,并根据保障公众健康需求和管理服务的需要,与定点医药机构协商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药服务行为,明确违反服务协议的行为及其责任。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服务协议订立、履行等情况的监督。 第十二条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应当按照服务协议的约定,及时结算和拨付医疗保障基金。 定点医药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提供医药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合理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维护公民健康权益。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