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转让后债务人必须向谁清偿 |
释义 | 债权转让后,债务人应当向受让债权的新债权人清偿,但是债权转让没有通知债务人的,债务人可继续向原债权人清偿。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八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吗 债权转让不是必须通知债务人。 我们都知道,在一定条件下,合同债权人可以将自己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那债权人转让债权,必须通知债务人吗?债权人转让债权,不是必须通知债务人,只是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也就是说,未通知的,债务人仍然可以向原债权人履行债务。所以,转让债权的,最好通知债务人,这样有利于维护受让人的合法利益。 债权申报后怎么清偿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转让通知】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八条 【债权转让时债务人抗辩权】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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