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经户主同意私自迁入户口嘛? |
释义 | 户主同意迁入的书面证明是迁移户口的必备证明材料。如果户主没有书面表示同意,那么迁入手续就不能办成,即使迁入也视为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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