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区危险住房改造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凡经过鉴定为D级的危险住房,房屋所有权人均可向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危险住房改造,对被拆迁居民的安置则实行以原址实物安置为主的方式。D级危房可申请改造,凡省会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经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达到D级危险等级(最高级,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栋危房)的单栋住宅房屋或总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下的多栋住宅房屋,列入危险住房改造范围。 法律依据: 《石家庄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第十八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根据调查登记、房屋预评估和产权调换用房等情况拟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征收范围、补偿方式; (二)不同类型被征收房屋预评估市场平均价格; (三)产权调换房屋的预评估市场平均价格、产权调换房屋位置、户型图及交房条件等情况; (四)不同类型被征收房屋的公摊补助系数; (五)过渡方式、期限,临时安置用房标准,奖励与补助标准; (六)停产停业损失计算标准; (七)签约期限; (八)其他应该纳入补偿方案的内容。 第十九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拟定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城乡规划、住房城乡建设、财政等有关部门及专家进行论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