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只出力不出钱怎么分股权 |
释义 | 两个人合伙创业,为了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股份的分配方式建议以真实出资比例来确定,如果有股东以非货币方式入股,最好办法是将非货币资源评估作价,以双方协商的作价额入股,如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其中一人以非货币出资作价为20万元,在对方不叠加货币出资的情况下,两人的股权结构应该为20和80。为了平衡二人在业务能力和资源情况上对公司发展的贡献不同,可以通过工资提成的方式予以弥补,进而平衡两人对公司的贡献与收益的矛盾和利益冲突。对于如何实现整体控制这个话题,公司法的惯例是以股权比例为界定基础,比如持有67股权被认定为绝对控股,具有完全话语权的优势,51被认定为有相对裁决权,34被认定为决策必需征求人。除非公司章程和合伙协议中另有约定,否则持有公司67股权,基本上在任何决策上都能达到绝对独裁权了。因为标准版章程和公司法上的条款是“重大决策必需征得23投票”67正好高于23投票权。 一、没有股权转让的公司可以吗 未成立公司股权可以转让,但是转让的股权是无效股权。因为公司尚未设立,理论上是没有股权可以转让的,此时转让的客体不是股权,而应该是一份日后经过出资后,而获得股权的资格。 二、三个合伙人股权如何分配 三个合伙人股权分配如下: 1、一个核心,股权分配的核心是要让各个创始人在分配和讨论的过程中,从心眼里感觉到合理、公平,从而事后甚至是忘掉这个分配而集中精力做公司; 2、两个关键点,一是保证创业者拥有对公司的控制权;创始人最好具有绝对控股权,能达到67%以上的股权最好,达不到这个比例,也得超过50%以上;二是要实现股权价值的最大化。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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