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法律规定喝酒多少才算醉驾? |
释义 | 酒后驾车是指驾驶人员血液中每100毫升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并小于80毫克;如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毫克则被定性为醉酒驾车。由于每个人对于酒精的吸收和代谢能力不一样,酒后驾车分为饮酒后驾车、醉酒后驾车两种。按照标准,对于认定酒后驾驶、醉酒驾驶,并不是根据行为人的意识状态,而是根据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来确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 100ml,小于80mg/100m1的,属于酒驾;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1的,属醉驾。人体血液酒精含量用S表示,很明确,20mg/100ml≤S<80mg/ 100ml,属酒驾;S≥80mg/ 100ml,属醉驾。成年人血液大概占其体重的8%,其中血液单位为 L,体重单位为kg。以本人60kg体重为例,本人血液体积V=60×8%=4.8L=4800ml。20mg/100ml×4800ml=960mg;80mg/100ml×4800=3840mg血液中酒精质量用m表示,即960mg≤m<3840mg属酒驾,m≥3840mg属醉驾。 按规定,五年之后可以重新申请驾驶证,到车管所报名重考驾驶证即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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