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的具体含义是什么? |
释义 |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房屋中介作为居间人,有提供与订立合同有关的真实情况和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的义务。融资居间合同则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融资租赁合同的机会,委托人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报酬的合同。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中介人在中介合同和融资居间合同中的义务和责任有所不同。 法律分析 居间合同的定义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一、房屋中介的三大义务 一、提供与订立合同有关的真实情况的责任:这是中介最重要的责任。房产中介提供的服务包括咨询和居间服务,签订居间合同。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二、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时要赔偿:如前所述,如果中介故意隐瞒了真实信息或故意提供了虚假信息,比如明知出售方不是产权人本人,也不是合法的代理人,就介绍给买受人,从而造成买受人的损失的,中介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三、未完成全部委托事项不得要求委托人按成交价1%支付报酬。 二、融资居间合同的效力是什么 融资居间合同的效力: 1、中介人应当向委托人报告订立融资租赁合同的机会; 2、中介人应当如实报告订立合同的事项; 3、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报酬。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规定,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规定,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结语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房屋中介作为居间人,有提供与订立合同有关的真实情况和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的义务。融资居间合同则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融资租赁合同的机会,委托人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报酬的合同。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中介人在居间和融资居间合同中都有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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