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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安文书包括
释义
    公安文书是公安机关在公务活动中按照特定程序制作并使用的具有特定内容和特定体式的文字材料,是公安机关开展各项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公安文书包含如下:
    一、通用文书,通用文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各种组织共同使用的文书,它可分为国家行政机关公文、规范性公文和事务文书。公安机关和其他国家行政机关一样,制作、使用这类文书;
    二、公安法律文书,公安法律文书是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中依法制作和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
    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
    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第十三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收到委托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于复杂、疑难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可以与委托人协商决定受理的时间。
    第十四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对委托鉴定事项、鉴定材料等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鉴定用途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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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7:0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