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业招投标属于哪里管 |
释义 |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归口管理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行业司局负责本行业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本辖区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 一、农民可以在基本农田里种果树吗 为了确保粮食安全,我国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也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基本农田保护区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或者占用。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或者擅自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禁止擅自将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耕地转为非耕地。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耕地。已办理审批手续的开发区和其他非农业建设占用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耕地,1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继续耕种,也可以由建设单位组织耕种;1年以上未动工兴建而闲置未用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连续2年未使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注销土地使用证。承包经营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耕地的个人弃耕抛荒的,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承包经营权。设立开发区,不得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耕地;因特殊情况确需占用的,有关单位申报设立开发区时,必须附具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二、销售伪劣化肥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销售伪劣化肥罪构成要件有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国家对农业生产资料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农业生产; 2、客观要件,客观上,本罪违反农林牧渔生产管理法规,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给生产造成较大损失; 3、主要部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任何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本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单位也可以构成本罪的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的。 三、不动产登记由哪个机构进行 从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看,不动产登记主要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以上人民政府的相关不动产管理部门负责。涉及的部门主要有:土地管理部门;房地产管理部门;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地质矿产主管部门。 法律依据:《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第五条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归口管理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依据国家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二)审核、报批项目招标方案; (三)指导、监督、检查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实施; (四)受理对农业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并依法做出处理决定;督办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 (五)组建和管理农业基本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 (六)组织重大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活动。 第六条农业部行业司局负责本行业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指导、监督、检查本行业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实施; (三)推荐农业基本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专家人选。 第七条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本辖区内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受理本行政区域内对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组建和管理本辖区内农业基本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 (四)指导、监督、检查本辖区内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实施,并向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和行业司局报送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五)组织本辖区内重大农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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