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凭证的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是什么呢 |
释义 | 债权凭证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是:债权凭证持有人可以根据该债权凭证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但需提供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债权凭证是执行法院向申请执行人发放的、用以证明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尚享有债权的权利证书。 债权人债务人的权利与义务 债权人受法律保护,享有一定的权利与相应的义务。债权人享有收取债务的权利,而债务人则是承担债务的义务。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履行抗辩权。 所有权凭证与债务凭证的区别是什么 债务凭证是指在信用活动中产生的、用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债务凭证存在于各种信用形式中:在商业信用中,债务凭证表现为各种形式的商业票据,如商业本票、商业汇票等;在银行信用中,债务凭证表现为银行券、银行票据以及各种形式的银行存款凭证等;在国家信用中,债务凭证表现为各种期限的国库券;在消费信用中,债务凭证表现为各种形式的抵押凭证等。除此之外,债务凭证还包括各筹资主体所发行的其他各类债券,如国内市场的市政债券、公司债券以及国际市场的外国债券、欧洲债券等。所有权凭证:产生占有或控制某物的法律权力的全部证据。 债权让与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呢 债权让与的构成要件为:1.债权是在合同中明确的、确实有效的债权;2.债权让与不改变原合同的内容;3.债权的让与人与债权的受让人应达成协议;4.债权应具有可让性;5.债权让与的通知到达债务人。 债权债务转让凭证是怎样的 在民法上,债权凭证是当事人主张债权的重要证据。债权凭证一词用于法院执行程序,在我国还没有先例。综合实践中的运用,可以认为债权凭证制度,是指在实现金钱债权的执行中,经人民法院执行机构采取措施,债务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由人民法院裁定案件终结并发给债权人一种书面凭证,证明其债权存在并明确未执行的债权数额,待发现债务人的财产后,债权人可依该凭证再次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债权转让的权利效力是什么 只要对债务人履行了通知义务即可(通知的义务履行的方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不必要征得债务人的同意。债务人的同意并不是这种转让行为发生法律效力的前提。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或合同权利的转让,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在全部让与时,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合同关系的新债权人,原债权人脱离合同关系;在部分让与时,受让人作为第三人将参加到原合同关系之中,与原债权人共同享有债权。此时,合同权利人一方已由一人变成数人,合同之债成为多数人之债。 该内容由 吴彭龄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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