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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常州买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法律问题
释义
    法律分析:
    买房时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如下:
    提出申请,借款申请人需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等待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签订合同、开立存款账户,借款人申请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后,由贷款银行通知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借款人须在贷款银行开立储蓄卡或信用卡扣款账户。办理抵押登记、投保住房保险,签订合同后,应根据国家和当地法律法规,办理抵押登记及其他必需的手续,抵押登记费用有借款人负 担,抵押期间保险单正本有贷款银行保管。支用贷款,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填制贷款转存凭据,贷款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资金一次或分次划入售房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售房款账户内,或将贷款资金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按期还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方式,委托贷款银行分期扣款或到贷款银行柜面,按期归还个人公积金住房贷款本息。
    贷款结清后,借款人从贷款银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 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险单正本,并持贷款银行出具的。
    法律依据: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进一步优化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调整贷款申请缴存条件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借款申请人贷款条件有关规定,申请贷款时的缴存时间由原来的“借款申请人应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申请贷款前12个月(购买政策性住房的为6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调整为“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时应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三、进一步实施差别化贷款政策
    (一)住房套数的认定标准由“认房不认贷”调整为“认房认贷”。“房”为借款申请人名下在北京市的住房,“贷”指在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中全国范围内的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和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2017年3月24日以后离异且申请贷款时离异不足1年的,仍然执行原政策,按二套住房贷款政策办理。
    (二)调整首付款比例和二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为加大对职工基本住房需求支持力度,确保住房公积金贷款主要用于保障首次购房和购买政策性住房需求,引导职工改善性购房需求主要通过组合贷款等方式解决,将首付款比例由统一的20%,分类调整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首付20%;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之外首套住房的,首付30%;购买二套住房的,首付60%,同时二套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80万元降至60万元。
    五、进一步方便职工办理业务
    (一)开办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为方便借款申请人偿还贷款,资金中心开通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可在《借款合同》约定的扣款日以账务处理方式扣划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用以冲抵贷款当期全部应还款额。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时可自愿选择是否开通冲还贷,如果没有开通冲还贷但发生逾期的,资金中心可以直接扣划住房公积金账户内资金偿还贷款。《通知》印发之日起受理的贷款可以申请开通冲还贷。
    (二)进一步精简证明材料。除精简了部分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以外,对于借款申请人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转入资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申请贷款时如果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不满足相关规定的,可以通过贷款经办网点查询异地缴存信息,无需再回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三)公示贷款办理进度。资金中心及时公示贷款办理进度,在接受社会监督的同时,方便了借款申请人可以根据银行网点办理效率和组合贷商贷利率情况,择优选择经办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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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19:0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