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故性质分类标准 |
释义 | (一)按安全事故类别分类: 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1986)将企业工伤事故分为20类.分别为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漏水、放炮、瓦斯爆炸、火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它爆炸、中毒和窒息以及其他伤害等. (二)按安全事故的伤害程度分类: 根据(GB6461-86)规定,按伤害程度分类为: 1、轻伤,指损失1个工作日至105个工作日以下的失能伤害; 2、重伤,指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个工作日的失能伤害,重伤损失工作日最多不超过6000工作日; 3、死亡,指损失工作日超过6000工作日,这是根据中国职工的平均退休年龄和平均寿命计算出来的. (三)按安全事故受伤性质分类: 受伤性质是指人体受伤的类型,实质上从医学角度给予创伤的具体名称,常见的有:电伤,挫伤,割伤,擦伤,刺伤,撕脱伤,扭伤,倒塌压埋伤,冲击伤等. 分类方法原则:安全生产事故分类的一般方法有两种: 1、经验式的实用主义的上行分类方法,由基本事件归类到事件的方法. 2、演绎的逻辑下行分类方法,由事件按规则逻辑演绎到基本事件的方法. 对安全生产事故分类采用何种方法,要视表述和研究对象的情况而定,一般遵守以下原则: 1、最大表征事故信息原则. 2、类别互斥原则. 3、有序化原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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