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离婚时,房产分割原则有以下:个人财产不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协议不成时法院分割,共同财产中增值和还贷部分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购买的房产属于共同财产,父母赠与的房产为个人财产,父母出资的房产按照出资比例分割。 法律分析 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则按以下原则处理: 1. 一方全款买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则为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2. 一方全款买房,但登记在双方名下,则为夫妻共同财产。若离婚时协议不成,则法院进行分割。 3. 在登记前贷款买的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但用共同财产还贷,则离婚时房产归登记方所有。但婚后房产增值部分和还贷部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可要求分割。 4. 夫妻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不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都属于共同财产。 5. 一方父母为子女购买的房屋视为对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6. 双方父母出资全款买房,写在一方名下,则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若登记在双方名下且未约定份额,则为共同共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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