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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有哪些
释义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
    1、符合家庭户立户条件的,可以由户主向经常居住的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家庭户立户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一)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二)私有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或者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非住宅用房、违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登记常住户口。2、公民因婚姻关系变更等原因,且生活独立,有居住条件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分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婚姻关系变更等与分户原因相关证明;(二)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或者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三)户主及拟分户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屋所有权、使用权未分割的,不予分户。3、符合下列条件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学校等单位,可以设立单位集体户:(一)单位拥有用于本单位职工集中居住的合法固定住所;(二)单位录(聘)用人员数量不少于10人或者依据省政府现行政策规定录(聘)用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数量,确有设立单位集体户必要;(三)有专人负责协助管理集体户口。除本规定明确的出生申报情形外,单位集体户仅限于本单位职工落户。一个单位一般设立一个单位集体户。
    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卡是户口簿吗
    不是的。集体户口叫人口登记卡,居民户口叫人口登记表。集体户不同于居民户口。不能与本市的居民户相互迁移。如果离开单位,户口必须转移,如果回外省市,也必须迁回。严格的说是一个介于临时户口与常住居民户口中间的特殊户口。其享有的政策与普通居民一样,但在迁移上受到限制。集体户口没有户口簿,只有户口卡,一般由工作单位或户口挂靠的人才交流中心保管。集体户人员结婚或上社保时,需要向保管方借取户口卡。
    现户口在省内且登记满几年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就可以依照居住证暂行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成都常住人口户口页有哪些?
    (一)、处理条件
    本市居民因种种缘由丢掉居民户口簿需求处理补领的。
    (二)、所需证实材料
    供给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及提出补领书面请求(如户主因特别缘由无法自己处理的,需供给户主托付书及有关证实)。
    (三)、处理流程
    1、挂失并提交请求
    居民的《居民户口簿》丢掉、被盗后,户主自己应及时向派出所陈述,并提出补发的书面请求(本户的一切成年成员都须在请求上签名)。户主由于别的缘由不能前往派出所请求处理的,应当出具书面托付请求,并签名捺印,被托付人应是本户的成年人员;若本户中的确他人可供托付的,应在民警到该户走访调查后,有居、家委会出具有关证实,请求补办。
    2、民警核实
    户口本丢了,带着身份证,到户口地点地派出所填写《丢掉居民户口薄报登记表》和《丢掉补领居民户口薄登记表》,说明户口本丢掉缘由后,就将进入民警核实环节。
    公民申报户口登记管理时会受到哪些处分?
    工作人员在办理公民申报户口登记管理事项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上级公安机关应当予以纠正,并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责任人相应处分:
    (一)对符合规定的申请不予办理的;
    (二)对不符合规定的申请违反规定予以办理的;
    (三)工作疏忽大意造成差错且导致不良后果的;
    (四)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结的;
    (五)违反规定或者超标准收取费用的;
    (六)其他应当给予处分的情形。因此,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对符合规定的申请不予办理的,可向上级公安机关、纪检、督察部门投诉举报,上级公安机关应当予以纠正,并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责任人相应处分。
    
     该内容由 徐浩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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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7: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