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司股东会的职权是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以及修改公司章程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监事未及时改选的,应当继续履行监事的职责。监事的任期为三年。 一、公司的权力机构是董事会对吗? 公司的权力机构是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属于执行机构。 《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退出挂名监事有什么方法 监事是公司常设监察机关的成员,又称监督员,负责监督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监督职责。 退出挂名监事一般需要经过股东会决议,原监事应在改选监事就职前履行监事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监事任期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人数少于法定人数的,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履行监事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