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解散员工赔偿项目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有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宣告破产或是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提前解散的,应当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是员工的工作年限乘月工资,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发半个月工资。但如果员工是因重大过失被辞退或者被除了破产法勒令调整而裁员的以外,不发经济补偿。 一、公司清算纠纷的管辖法院如何规定 解散公司诉讼案件和公司清算案件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公司住所地是指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公司办事机构所在地不明确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公司的解散诉讼案件和公司清算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地区、地级市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公司的解散诉讼案件和公司清算案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据此,用人单位提前解散的,员工们有权要求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如协商不成,员工可依法向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关系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 二、未满一年公司辞退应该如何赔偿 工作不满一年被公司辞退的赔偿: 1、公司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劝退员工,公司应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2、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单方面辞退员工,公司应当按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双倍赔偿金; 3、因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而被辞退的,没有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劳动合同中止赔偿标准 劳动合同的中止并非我国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的法定概念,这位当事人的问题应该是劳动合同终止时的赔偿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当出现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用人单位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续签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这三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其他终止情形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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