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董事会成员的相关规定如下: 1、从资格上讲,董事会成员必须是董事。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所有董事组成集体领导小组成为董事会; 2、从人员数量来看,董事人数不得少于法定最低限额,因为人数太少,不利于集思广益,充分集中股东意见; 3、从人员分工来看,董事会一般都有董事长,副董事长,常务董事。人多的公司也可以设立常务董事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成员的一半以上相互选举产生,罢免程序相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五十条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