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申请工伤认定的 |
释义 | 可以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工伤认定办理点申报。先去那里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正本和副本,再根据要求填写完相关内容,附上相关证明文件后,最后交给工作人员即可。 一、申领工伤保险待遇应具备什么条件 申领工伤保险待遇应具备的条件: (1)已参加工伤保险; (2)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 (3)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的(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4)需转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须在社保局填写《工伤职工转院转诊申请表》,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同意。 (5)工伤认定单位与缴费单位须一致。 二、工伤如何申请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 事故发生后,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申请的材料有: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等。 三、工伤报备手续 工伤备案流程如下:1、报信息事故后,24小时内将住院信息报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2、办理住院登记就诊、住院后两日内办理住院登记;3、申报工伤,需要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份,医疗诊断书原件一份、门诊病历或住院病历中入院记录等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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