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有效的,原则上应提交贷款合同原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规定,当事人向法院提供证据时,应当提供原物或者原物。原因是复印件不能作为鉴定材料,因此如果对方当事人对材料的真实性提出质疑,复印件就不能作为有力证据存在。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副本可以用作证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1、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2、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 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1、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 2、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 3、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 4、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