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尽管继子女和继父母之间存在一种特殊的亲属关系,但仍然存在一种道德和家庭责任上的责任,即照顾和尊重对方。继子女有赡养继父母的义务,而继父母对继子女的抚养和教育义务也应得到尊重和理解。这种关系不影响继子女与其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法律分析 尽管如此,继子女和继父母之间仍然存在一种特殊的亲属关系,这种关系使得他们在一定程度上有责任照顾对方。虽然这种责任不是法律规定的,但它源于道德和家庭责任。在这种情况下,继子女和继父母之间的关系应该受到尊重和理解,以促进和谐的家庭关系。 一、继子有没有赡养义务 形成事实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婚生父母子女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定。所以,受继父母抚养教育长大的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基于双方根据自愿原则而形成的抚养关系发生的,并不影响继子女与其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继子女与继父母、继子女与生父母之间同时存在权利义务关系。也就是受如果继父母对继子女形成照顾、抚养、教育等继子女应赡养继父母,如果没有尽到这个义务,可以不赡养。 二、继父的赡养义务谁来承担 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义务。继父母对继子女尽到了抚养义务的,继子女对继父母也同样有赡养义务;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的关系的规定。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拓展延伸 继父母离婚后继子女有赡养义务吗 生父母与继父母离婚后,受继父母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应当履行赡养义务。当生父母与继父母离婚后,虽然继父母子女关系不再存在,但是,继子女受继父母抚养的事实不能消失,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已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能自然终止。因此,当生父母与继父母离婚后,受继父母抚养教育长大成人且有负担能力的继子女,对年老体弱、生活困难的继父母应尽赡养抚助的义务。 结语 尽管继子女和继父母之间存在一种特殊的亲属关系,但仍然应该尊重和理解彼此的权利和义务。继子女有赡养继父母的义务,而继父母也有抚养和教育继子女的责任。同时,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应该受到尊重和理解。最终,我们应该促进和谐的家庭关系,营造一个温馨和睦的家庭氛围。 法律依据 一、《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