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物权保留条款 |
释义 | 什么是物权保留条款 物权保留条款,是买卖合同中双方约定的货物虽已交付买受人,但须支付所有欠款后标的物所有权方发生转移的条款。 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约定 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 物权保留条款的分类 1.一般物权保留条款:一般物权保留条款,即原始的物权保留条款,由合同双方约定,当买方全额支付货款后,货物的所有权将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2.全额收汇条款:全额收汇条款,指合同双方约定,直至买方全额清偿对卖方的所有欠款为止,货物的所有权将保留在卖方处。全额收汇条款,一般适用于买卖双方存在大量历史交易的情况。 3.附转卖审批权的物权保留条款:附转卖审批权的物权保留条款,指在一般的物权保留条款的基础上,约定买方在转卖货物时需要得到卖方的同意。同时,如买方在未经卖方同意的情况下转卖货物,卖方将有权撤销买方的转卖合同。 4.可转换的物权保留条款:可转换的物权保留条款,是指在一般物权保留条款的基础上,买卖双方约定,如货物被添附成为其他物品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则卖方有权在新产生的物品上设立抵押。可转换的物权保留条款,一般适用于原材料贸易合同。 5.延伸的物权保留条款:延伸的物权保留条款,是指一般物权保留条款的基础上,买卖双方约定,如货物被转卖,且转卖买方未支付货款,则原卖方有权向转卖买方主张拥有货物所有权。 《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八条【物权损害赔偿请求权】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第二百三十九条【物权保护方式的单用与并用】本章规定的物权保护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根据权利被侵害的情形合并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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