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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生产销售不安全食品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释义
    一、生产销售不安全食品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1、生产销售不安全食品的立案标准如下:
    (1)食品含有严重超过标准限量的致病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等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2)属于病死、死因不明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兽、水产动物及其肉类、肉制品;
    (3)属于国家为防治疾病等特殊需要明确禁止生产和销售的食品;
    (4)婴幼儿食品中生长发育所需的营养物质严重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5)其他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情形。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食品安全标准有哪些
    食品安全标准有:
    1、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3、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4、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
    5、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6、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7、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8、食品中所有的添加剂必须详细列出;
    9、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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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3:5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