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得了癌症劳动法怎样处理 |
释义 | 员工得了癌症,按照法律中的规定,需要给予一定期限的医疗期用来治病,用人单位不能直接因为员工得了癌症就将其辞退。也就是说,在医疗期内,员工即使得癌症了也不能辞退。但如果医疗期届满,而员工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也无法承担新安排的工作,这样的情况下单位可以将其辞退。但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得了癌症用人单位应怎样处理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据此,劳动者符合此情形的,单位可在其医疗期满后,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四十九条 【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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