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企业与其他类型的企业的区别是什么 |
释义 | 合伙企业与公司的区别: 1、设立的基础不同。公司的设立以章程为基础。而合伙的成立则建立在合伙合同的基础上,合伙合同是全体出资人意思表示一致达成的协议,他只对合伙的参加人,即合伙合同的订立者有约束力。 2、法律地位不同。公司与合伙企业最根本的区别在于,两者具有不同的法律地位。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 3、合伙企业与公司内部及外部法律关系上也具有实质性差异。 4,缴纳的税种不一致,合伙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 5、地位不同,合伙企业没有法人资格,属于企业组织形式。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合伙企业是指两个以上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公司是指全部资本由股东出资构成,股东以其出资额或所持股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依相关法律成立的企业法人。 公司企业与合伙企业的区别是类型不同和责任承担的方式不同。公司企业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或有限合伙企业。而公司企业中的股东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普通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承担的是无限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七条 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 第九百六十八条 合伙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第九百六十九条 合伙人的出资、因合伙事务依法取得的收益和其他财产,属于合伙财产。 合伙合同终止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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