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教育者有哪些权利 |
释义 | 法律分析: 1、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2、按照国家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3、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平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4、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四十三条 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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